借:管理费用——折旧费120000贷:累计折旧120000
经过查阅原始凭证并询问有关会计人员,确认该企业将应列入“制造费
用”的车间管理人员工资54000元和设备折旧费80000元计入了当期“管理费用”帐户。
3。问题被查企业混淆了产品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造成成本不实,利润虚减。
4。调帐如果该问题在4月份被查清,应编调帐分录如下:(1)借:制造费用134000
贷:管理费用——工资54000
——折旧费80000
如果已转入生产成本,除编制上述分录外,还应作如下分录:(2)借:生产成本134000
贷:制造费用134000
如果产品也完工入库:
(3)借:产成品134000
贷:生产成本134000
如果上述问题在年终结帐后发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1)借:制造费用13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422O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978O(2)假定按净收益10%提取盈余公积、5O%分配投资者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3868贷:盈余公积8978
贷:应付利润44890
(3)借:应付利润44890
贷:银行存款44890
(4)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4220贷:银行存款44220
□未按规定弥补亏损
1。疑点审计人员在审阅某企业1995年的“本年净利润”帐户时,发现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68500元的记录,审计人员需要确认该项亏损弥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查证审计人员从“本年净利润”帐上查知弥补亏损的凭证号为225,调阅该凭证,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164000
贷:所得税31515
利润分配——弥补亏损68500
——未分配利润63985
同时,追踪审阅“利润分配”帐户时,发现“未分配利润”明细帐有期
初借方余额68500元,有关未分配利润的分录综合如下:
借:利润分配——弥补亏损685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850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397贷:应付帐款——罚金2000
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金6198。5提取公益金6198。5
因此,“未分配利润”明细帐有期末贷方余额49588元。
审计人员紧接着逐年查阅“损益表”未分配利润明细帐,发现该企业1989年发生亏损396000元,自1990年至1994年,已分别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90000元、65000元、53000元、57000元和62500元,因此至1994年底尚有弥补亏损68500元。
3。问题该企业1989年发生的亏损,到1995年已超过可用税前利润弥补的5年期限,应用税后利润弥补,由于错误地记入税前利润,因此影响了应纳所得税的正确计算。审计人员就此问题询问会计主管和记帐人员,经双方核对,确认确属错帐,应予更正。
4。调帐该错帐可调整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605贷:应交税金22605
借:应交税金22605
贷:银行存款22605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2260。5——公益金2260。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21调帐后,该企业“未分配利润”的余额为3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