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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第1页)

明琇是在第二天分肉的时候,才知道夜里发生的事。

陈霄半夜里回来,拢共就跟她说了两字,“没、事…”早起后,揣了几张饼子一葫芦水就出门了,她见他家伙式都带上了,还想他是终于肯出窝了。

结果人前脚走,后脚就有小子上门,“二哥、二哥”的叫个没停。

她就随口一问,自动请缨来找他二哥领肉的小子林晚,因为没见着陈霄而泄气离开的身影,顿时光速折返回来。

然后啊,就站在她们家院子门前,开始口若悬河,将昨晚那点事一五一十的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明琇在一边听乐呵得不行,主要这小子一张嘴一抬手,就跟当时在现场亲眼见了一样,那见到野物后害怕的神情、那模仿陈霄射箭的动作、还真像那么回事!

这小子,生在这个时代,真是屈才了!

村里遇到分肉这样难得的大事,多是由里正、乡老一道出面主镇的,少不得还要祭祀。

里正派人喊陈霄,一是因为陈霄出了大力、理应得一份肉,二是陈霄姓陈。

她若是陈霄的家里人,即使头顶着克夫、灾星的名号,她去代领也没人能说一句不是。

可她、是傻子的什么人?

没名没分、相依为命的半个家里人?

怕是再过不了多久,以后这屋里,就只剩她一个人了。

她摇了摇头,甩掉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同陈晚交代道。

“你二哥一早就出门了,这会儿也不知道在哪个山头疯,你同你社伯说,村里猎了野物,甭论谁出力多谁出力少,有肉分就是好事,分多分少但听里公和里老的安排。”

她说到这儿,顿了下,又问陈晚,“你家昨晚去了人没?”

陈晚不知她深意,如实答道,“大伯和我爹去了。”

“嗯…”她点头,再次开口道,“你同你社伯说,就说我说的,不用你来回跑,分了肉让你家一道带回去,等陈霄回来了,我会让他上门取去。”

陈晚虽觉得怪怪的,但也说不出来哪里怪,只得乖乖答应,“哦。”

明琇摸了摸他的脑袋,将他叫停,折身回屋里给小子装了两把葡萄干,确定他将话记牢了,才放心放人离开。

对于明琇此番作为,陈霄若身在当场,定是要好一通胡思乱想,然后再问她个好歹。

只可惜,他因着早发现野猪群觅食轨迹逐渐向村边靠拢,在家里憋了一两个月,眼见祸患于昨夜被除,一刻都不肯多耽搁。

上了山,更是一心扑在如何围剿肥兔,猎取狐皮之事上。

黄昏时候,他肩头扛着一根粗树杆,直接从村尾的出村口进村,几步进了自离院门。

明琇听到动静,出屋时他正卸肩头重担。打眼一瞧,眼睛一亮。

他今日收获颇丰!

那树杆的一头串着三只兔子,一只厚毛赤狐。瞅着比早月前猎回来的,肥美不少,落在明琇眼里,那是肉也多了一倍!

如果仅如此,也便罢了。

真正令明琇一眼便见之欢喜的,是另一头挂着好物。

那是两只,腿短毛蓬,比猪小、比鼠肥、脸像狸的圆滚滚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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