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怎么样呢?
上诉,还要在拘留所里再熬个三五个月,最后等来的恐怕还是一样的结果。
要是认了,今天就能恢复自由,我可以去找林慧。
无论怎么样,我至少也要知道林慧为何要污蔑我,后来为何又要撤销控诉?她这样子做到底是在图些什么?在背后有没有别的人在指使她?
而且我也很担心李欣怡,她怎么会无端端地就不来看我了呢?
“我……我认了!”
书记员提前准备好的一式双份的判决协议,推到我面前,还给了我一支钢笔。
我看着判决书最后一页的那行“本人对判决无异议”的字,心痛得厉害,可我还是签字画押。
女法官收走其中一份判决书,另外再给了我一张纸,上面写着一个地址和联系人。
“每个星期一早上,带身份证和判决书,要去辖区司法所报到,那边的工作人员会给你安排矫正小组,具体的你听他们的就行。”
书记员给了一个文件袋,里面有我当时被警察收走的手机和钥匙等私人物品。
走出法院的第一时间,我立即赶到了大地律师事务所去找林慧。
可里面的人,说林慧已经辞职了。
见我要发怒,一位律师说:“林慧确实已经离职了,去向我们也不清楚。另外提醒你一句,你现在还是缓刑期间,最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在这里闹事,不然违反了监管规定,后果会很严重。”
我无奈,只能离开大地律师事务所。
我又一路狂奔到林慧家,找了个楼梯转角的角落躲着。
我想着,就算她辞了职,只要还在这个县城,总会回家的,总会出门的。
我一定要找到林慧问个清楚明白,她也是唯一一个能洗清我罪名的关键人物。
这一等,就是五天。
如果明天不是星期一,我要赶到辖区司法所报到的话,让我再等上一个月都没问题。
可现在不行,缓刑期间的第一条规矩就是不能缺席报到,我不能违背。
离开林慧家之前,我从墙角摸了块小石头,放在她家门的门把手上。
石头很小,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可只要有人开门,它肯定会掉下来。
这是我最后的指望,只要石头动了,就说明林慧就回过了家。
我回了自己家。
屋里一个人都没有,所见之处都铺着一层灰尘,看来李欣怡早已不在我家住着了。
怪不得李欣怡再也没来拘留所看过我。
我不怪她,因为这也是我当时亲口所说的,让她拿着钱离开县城,到外地去生活,不要浪费大好青春耗等我出狱。
只是我这心,是空落落的。
第二天从司法所出来,已经快中午了,我又跑到了林慧家。
看着门把上的那块小石头,纹丝没动,难道林慧这个贱女人也是料到了我会被判处缓期,为了保命她才会辞职还离开了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