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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爱在身边(第3页)

两年来,这对不一般的情侣就这样揣着属于他们的小幸福时常在荷塘边手牵手散着步。终有一天,这对情侣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成为了我们小区的一对新人。我的朋友也经常问我他们怎么会在一起了呢?我只是笑着回答到:“爱情嘛,是两个人的事。”

试想想,在现在这个社会里,人们在寻找爱情的时候通常都会很现实。他们会考虑到对方的相貌,年龄,身高,学历,还有社会地位以及经济状况。在我看来,这不是在寻找爱情,而是在寻找一个能为自己带来物质财富和面子的“摆设”。爱情,与这些都无关。

朋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那天早上,他去市场买菜。在一个角落里的石凳上坐着一对八十多岁的老人,他们正吃着黄色的玉米面饽饽。老太太脸上皱纹密布,眼眶凸显,面容憔悴,老汉看起来却比老太太硬朗多了。老汉把玉米面饽饽分成很多个小块,然后又把这些小块玉米面饽饽用手碾成颗粒状。朋友很不解,于是就走上前去问个究竟。原来,老太太没了牙,吃不了硬的东西。而老汉之所以那样做就是为了让老伴也能像他一样尝尝买来的玉米面饽饽。朋友还告诉我,老汉这样的特殊服务已经有五六年了。自老太太掉光了牙,老汉就开始这样喂她。儿女们都说给老太太镶上一口好牙,可二老怎么也不答应,因为浪费钱。而在老汉心里,他希望借着这个机会能好好陪陪老伴,和老伴在一起的几十年对他来说太短暂了。朋友说,这对老人的爱情没有因为婚姻或是时间而变得暗淡,反而因为这么多年的感情变得更加完美。

我们往往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什么才是爱情?可是谁都无法给出一个让所有的人都满意的答案,因为爱情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含义。爱情不能被框定在某一个模子里面,如果这样,它就失去了本身的色彩。抛开一切念想,只需掏出自己最真挚的心,爱情就能完美到老。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

佛说: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可以一秒钟遇到一个人,一分钟认识一个人,一个小时喜欢上一个人,一天时间爱上一个人,但是却要用一辈子去忘记一个人。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无论过去他是否爱过还是后来忘了,又或者是从未爱过,当你无法再成为他心里的那个人的时候,他的心便不会记得你。请不要在你不开心时去打搅他,他那儿绝对不是

你此刻应该的去处。请不要与他讲你的琐事,他无暇更是没有兴趣去了解你、你的生活。即使讲了,他也很快会忘记的。没有爱,你注定挤不进他的生命。请不要在他的面前流眼泪,他无法给予你照顾和关心,至多只是一点同情。只有爱你的人,才会真正的去珍惜你,而不是,旁观的同情和怜悯。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你的爱便是他的负担。请不要去计算自己的付出,不要希望有什么回报。你用心,他无心,爱着不爱自己的人,本身便是没有回报的。不要计较对与错,这样会快乐些。请不要失去自信,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他的优秀,而只是一种感觉。他让你有这样的感觉,于是你爱他。同样,他不爱你,也并非你不优秀。优秀,不是爱的理由。还有那么多爱自己的人,淡淡地微笑一下,也是异样甜美的。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也一定要祝福他。有了爱,便不该有恨,因为曾经有爱,有爱的日子里是快乐的,有缘在一起也是快乐,有过快乐有过爱,就不会再有恨。他失去的是一个爱他的人,而你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却得到了一个重新生活、重新去爱的机会。请你深深呼吸,一生的路上,铺满了爱的花蕾,总有那么一朵属于你,花儿虽多,却没有重复的一朵,这是生生世世早已经注定的。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就是你从他生活中消失的时候,第一时间离开他,骄傲地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同时,你也希望他能幸福快乐,找到属于他的未来。轻轻拥抱一下回忆里的温暖,轻柔地凝视凋谢的温柔。无论结果怎样都会破坏了曾经的美感。干干净净地离开,也许若干年后的某个午后,阳光下的他眯起双眼会记起某个美好的瞬间,会心一笑。种种怀念,值了。

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爱自己爱的人本身就是幸福的,你可以记住过去的美好,但不要把它幻想到现在,因为一切都是一去不复返的。去走以前一起走过的小路,吃一起吃过的冰糖葫芦,回想那句:说好了要永远一起的,然而,再多的爱也只变成了一种关怀。如果一切曾经像烟花一样灿烂过,或许现在就不会停留在原地不动。那曾经拥有过的那份爱当成世界在你们心中打下的一个烙印。

爱不一定要永远。曾经拥有的也许会是你一生最美好的回忆。因为爱过,所以不会成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会做朋友;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关于爱的记忆,应该好好收藏,只是今后的幸福,要各自去寻找。爱是一种感觉,不爱也是一种感觉,而往往难以抉择的是心中的感觉到底是爱还是不爱。

谁在哭泣着爱你

夏天最热的时候,安小鱼知道了我的秘密。那一年,我九岁。

和我家仅隔着道墙的安小鱼,和我一起光屁股长大,还在一个澡盆里洗过澡。而且他左脸上那道很男人的疤就是我留下的。是我英雄主义的象征。

可有一天,他放学从后面揪住我的小辫子,说沈洛离你被骗啦!我妈说我脸上的疤压根儿就和你没有巴掌大的关系,是小时候睡觉时猫跑我脸上挠的。

你看,这就是安小鱼,他是多么容易上当啊!

不过,在我求证了那道月牙形的伤疤确实就是我小时候咬的外,还有另一件石破天惊的事情,让我愤怒了很久。

从小到大,我都没有剪过短发。不管夏天多热,看着别的小朋友顶着小刺猬头到处瞎晃,我却只能躲在有风扇的家里,扎起羊角小辫。

因为我的头顶有个碗大的伤疤。

妈妈说,那是胎里带的。这怎么可能呢?

当我再一次跟在其他小朋友后面,喊安小鱼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儿时。安小鱼不讲道义地一把扯下我头上的花蝴蝶,露出那块丑陋的大疤。很神气地说,是小时候和他抢肉吃时,被我爸用痒痒挠打的。

我一面叫着坏蛋安小鱼,一面拼命想从他的手里挣开。可安小鱼就是不放手,两只小手像螃蟹腿一样死命地钳住我,疼得我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一急,照着安小鱼那小细胳膊就是一口,空旷的街上,四处**着安小鱼杀猪般的嚎叫声。

我的泪终于落了一地。

那一刻便注定,以后的以后,我都将因为安小鱼而泪流不止。

我不知道秦若水为什么会转来我们学校。

很明媚的夏日午后,穿着棉布裙子,纤细的秦若水跟在校长身后,低着头,两只手拧在一起,懦懦地站在门口。

明亮而生动的阳光倾泻下来,刹那照亮了秦若水那张精致而略显苍白的脸。

坐在前面的安小鱼,很刻意地扭了下身子,用眼角的余光死死盯住那个叫秦若水的女生。彼时,小小的女孩儿忽地抬了头,朝我的座位方向露出一抹不经察觉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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