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朝歌饿得慌,迫不及待拾筷,夹了筷糖醋排骨,临时又转个弯想放进云绾碗里。
“小绾绾,你尝尝,就知道本公子的品味有多好了。”
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一双筷子挡住。
他目光上抬,看见筷子的主人——夏青绷着俊脸。
“陆公子自重。”
大家贵族讲究男女七岁不同席,出门在外也就罢了,可此举未免亲密过头了。
陆朝歌满不在乎地哼了声,趁他不备筷子一转,准确把肉丢进云绾碗里。
然后勾起红唇,用“你能奈我何”的表情回视。
“哎呀,手滑了。”
很是欠揍。
夏青眼角隐隐又飘上一层绯红,云绾只当看不见两个男人的交锋,自顾自把排骨夹入口中。
这味道……
实在一言难尽。
分明是热气腾腾的排骨,可肉丝缝里夹着层腥味,似乎猛倒了一壶醋,发现多了后,又猛加入糖。
只吃一块,就从口一路腻到胃里。
云绾喝了口茶清口,菜做的有好有坏是常有的事,她把目光投到清炒萝卜上。
这总出不了差错吧?
可一入口,她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这比糖醋排骨还难吃。
什么清炒萝卜,分明是糖炒萝卜!
一连几个菜都难吃至极,云绾胃口尽失,在陆朝歌等夸奖的注视下落筷。
“这是三水县最好的酒楼?”
“当然,三水县的达官贵人都来这里用膳。”
云绾想到自己进三水县后的所见所闻,心道若不是嫌小饭馆自降身份,他们十有八九不会来这儿。
对了!
一个念头破土而出,云绾心有所悟。
那她再开个酒楼如何?
她本打算开螺蛳粉的连锁店,可细细想来,一碗螺蛳粉五十文钱在县城里不算便宜。
又不及酒楼体面,可谓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