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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携一缕多情的风1(第4页)

“啥事?狗剩还能经啥事?”

“狗剩真的娶过四房婆娘?他还有俩娃?”

母亲看我像是寻根问底似的,便向我讲起了狗剩的经历。

狗剩的祖上是藏龙庄的大户人家,家里有几十牲口,长工雇了几十。有自己的驮队,干的生意就是把漆水镇的瓷器、硙(wei)子拉到陇东、三边一带卖,置办下一份家业。用藏龙庄最有文化的霍震的话说,能买个西安。狗剩是他爹五十岁生的,怕娃不顺当,干脆就起名叫狗剩。名字叫的贱,好养活。狗剩是在福里生福里长大的,前半辈子就没受过苦。

“那他真的有过四房婆娘?”

“可不是的,他就是有过四房的婆娘。”

第一房婆娘人长的俊俏,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琴巧。藏龙庄的人回忆起来都说,那女人长的洋火,人也****,是方原几十里少有的。琴巧是个没有爹妈的女子,跟哥嫂一起过活,时间一长,嫂子嫌她光吃饭不干活,受不了气。恰好有人给她说和跟狗剩这门亲事,一气之下一个人加着包袱来到狗剩家的,在灶台前和狗剩拜了天地,就过活到一块了。结婚后,能干的琴巧当上了藏龙庄的妇女队长,整天是风风火火的忙里忙外。狗剩依然是狗剩,不好好的过日子,整天像怀娃婆娘似的睡在炕上,抽完的烟,烟灰在炕边放上一堆,在炕上吃完饭,把碗就放在炕边上,大白天也不出门尿尿,把尿盆往窑里一放,直接站在炕上往里边尿。争气好强的琴巧受不了狗剩的懒,再加上俩人脾气不和,经常的搁不到一块,成天的淘气。时间一长,琴巧心里受了气,没过几年就死了。

第二房婆娘是个丑女,人不精干,说话是个大舌头,口舌不清。和狗剩过了几年,在生娃的时候血潮(大出血),到了也没救下。只是剩下个娃,那娃不知是不是先天的还是有啥病,三岁的娃还不会跑,说话也和她妈一样,是个大舌头。三岁那年,那娃也去寻她妈了。

第三房婆娘是个安徽客,来的时候还领个娃,狗剩他哥看他没婆娘,便给了那女人些吃的,经过说和,那安徽女人成了狗剩的女人。在一起过了一年,村上的工作组查户口,被送到了市上的收容所,没过多久就被遣返回了安徽。这是狗剩说的。村上的人说,其实那安徽女人是有男人的,是她男人把她领走了。

第四房婆娘是个差成货,整天神神叨叨的,好东家进西家出,一天也不知道过自己的日子。就爱通报村里大大小小的新鲜事。被村上人叫“新闻记者”。狗剩是一眼眼的见不得这婆娘,整天骂,你咋不死去,死了就清净了。那婆娘也当没事人似的,整天还是她那样子。几年后,这婆娘在通报新闻的路上从崖上摔了下去,跌了个倒栽葱,把地砸出了个坑。好在这个“新闻记者”给狗剩生了个女子,起了个名字叫苗苗。人长的聪明,也很乖巧。村上的人,人见人爱。

“怪不得他说他有俩娃,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我似乎开始明白了狗剩为甚疯。

“那苗苗后来咋没的?”

我还是没有得到我想知道的事,因为我还有不明白的。

苗苗那娃人长的聪明,书念的也好,娃脾气也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还没锅台高的时候就给狗剩擀面,经常给狗剩洗洗涮涮。有苗苗的时候,狗剩还活的像个人。可那娃不知是咋的十八年级上就死了。阴阳先生说是狗剩命硬,克家人。苗苗死后,狗剩哭了整整三天三夜,以后他就变得不正常了,反正人们都说他疯了。

到这,我似乎明白了狗剩。世事无常,人作为大千世界的一份子,命运似乎总是逃不掉的东西,它也左右着你的人生。狗剩如果有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也许他就不是今天的狗剩,或许他的人生会是另一番天地。

我想到这些,走出了家门。

我又重复的问起了狗剩同样的问题,狗剩,又看媳妇娃哩?

狗剩的回答还是,我也是结过婚的,不光结过婚,我还睡过四房婆娘哩,我还有俩娃。

银镯

南方的风不大,刮起来很细腻。象两人的爱情,一直若有若无的存在,却没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朴庄那年去南方,不单单重新开始事业,也想有一片新的生活。北方的花开的时间长一些,河流的远一些,他就会联想起一些爱情的事,心里感到隐隐的痛。他毅然去了南方,却流了一晚的泪。

来到水源丰盛的南方,朴庄象似如鱼得水。先应聘到一家大公司做普通职员,而后上司赏识,慢慢提升为一个部门的主管。薪水丰厚,事业有成。只是身边寂寞,无人分享他的丰硕。

南方的女孩个个象水份饱满的叶子,且爱妆扮。走在街上看她们,如一群色彩斑澜的小鸟。

可谁也飞不进朴庄的心。

朴庄对南方的女孩总是敬而远之,他总是闻见她们身上都有一股鱼腥味,是不是南方太湿润,把她们都快变成鱼了。朴庄跟哪个女孩在一起都不舒服,这种情况也是到了南方才刚刚有,是否意味着他将和南方的女孩无缘。

朴庄也不知为什么会千里迢迢来南方落脚,也许是想离一位北方女孩远一些。然后,静静地忘了她,用南方的水把她的身影从脑子里冲刷掉。可朴庄没有做到,他总闻见南方的女孩有鱼腥味就证明这一点。

去了南方也没有忘了小美,小美不洒香水,不抹胭脂,可身上有股清香,略带点甜味,那气息让朴庄迷恋。

小美是个单纯的女孩,很孩子气,能唤发男人去保护她。朴庄的初恋给了小美,他知道自己在感情方面很脆弱,为了避免爱情的伤害,他选择了纯洁的小美。为了让小美真正属于自己,他和小美还住进了一套公寓。小美有很多坏习惯,睡前不刷牙,鞋子乱扔,不喜欢做饭洗衣。而朴庄有洁癖,头发都要天天洗两回,可他为小美刷鞋子,洗袜子,心里是快乐的。

他去西藏旅游的时候,在雪山下买了一位当地老人的一个银手镯。上面手工雕刻着朵朵莲花,据说能带来好运,受神灵保佑心想事成。朴庄原想送给母亲,可最后还是把它戴在了小美的手腕上,相当于他和小美的定情物。

一年后,小美戴着银手镯离开了朴庄,和一个家财万贯的老男人结婚了。听说那个男人要把百万家产全留给小美,子女们谁都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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