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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爱情遭遇感情(第2页)

我同意崔梅玲的观点,老彭是伟大的,他不介意博雅抛弃崔梅玲之后,接纳这个女人以及肚子里的孩子,尽管这只是个误会,而误会解除后,老彭又默默地退出了他们的爱情。他坚持离开成全博雅与崔梅玲,可见其高尚与义气。

崔梅玲的爱对于博雅,是可怕的,又是毁灭性的。博雅因为发现崔梅玲深爱的不是自己而决然赴死保护她。他的钱夹里还有他与崔梅玲的爱情誓约以及磨皱的情信。临终的托付更让我见其心中因爱情已死所生的心灰意冷,世上已再无他可留恋之物。

林语堂在小说结尾的描写中,用了一句很精彩的段落表现崔梅玲性格中的另外一面。

当她看了博雅的日记,明白博雅赴死的真正原因的时候,她把日记藏了起来,不让老彭看见。她学着那些妇女哭着用头去撞棺材。

在我看来,她不敢把博雅的日记给老彭看以及她同意和博雅冥婚的真实原因,都是为了减轻自己内心的愧疚与罪恶感。她---崔梅玲,一个走在时代顶端的现代女子,怎么会学着旧社会的妇女用头去撞棺材,她是真的伤心欲绝还是做样子给老彭看?我不知道。

爱情,到了最后,居然都要靠着自己的良心来生产维持生存的动力。内疚,说明爱的背后尚有良知,博雅怎么会为这样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死去了?我感到悲哀,拥有爱情的女人会学会怎么使用心计,而有心计的女人却不一定能得到爱情。

为友舍命,人间大爱莫过于斯。老彭和崔梅玲替博雅最终选定的墓志铭,让我迷糊了林语堂的意思。

崔梅玲把博雅仅仅看作是朋友,难道她和老彭一致认为他的死是成全。博雅临死前不光对爱情绝望了,还遗留了这样一个参杂了大把人间的大爱的嘱托,我困惑不已。

我不喜欢崔梅玲,也不喜欢他们选定的墓志铭,人类的自私果然是一切生命的源动力。物质如此,爱情更加如此。

如果我是博雅,我会尽力好好对待凯男;如果我是老彭,我不会留恋崔梅玲;如果我是崔梅玲?我不可能成为崔梅玲。

林语堂,让我第一次这么讨厌一部小说里的女主角---崔梅玲……

蝴蝶一样的梦

曾经有一对很相爱的情侣,男孩子为了女孩子离开家来陪女孩子。可是在一个节奏快的让人发麻的大城市里,他不曾见世面的心变的毛躁不安。一次次不曾有的失败让他怀疑自己,不敢做自己,他总是在逃避自己。女孩子一个人负担起了所有,看到女孩子天天的劳累。

那个男孩子的心都碎了。他曾经说过,他要照顾他。可是现实把他最单纯的梦打的支离破碎。。。。。。。慢慢的他不敢把自己的心事告诉女孩子,慢慢的他感觉自己已经成为了累赘,所以他找了份很辛苦的工作,但是他天天都会回去看女孩子,他不是不累。只是因为他看到女孩子全身心都会轻快,女孩子担心他累,不想他回来。于是为这个事情的争吵多了许多。。。。。。。。。。

男孩子的工作和女孩子的工作时间相互交叉开。两人真正一起的时间很少,于是男孩子天天都等女孩子下班,去接他。背他,抱他,帮他打水。女孩子知道他累不想他这样。,可是他一直坚持着。他为的不是其他。,他只想能多和女女孩子相处下。或许现在他还没成就自己的事业,可是他怕有一天自己忙的没时间陪女孩子,于是他想形成自己爱的习惯,不论自己多忙多累,都要每天接女孩子,背背他。抱着他在自己的腿上,然后静静的搂抱着女孩子睡觉。

可是男孩子身体高大了点,晚上脚总是因为缺钙发麻发木,所以他经常会不自觉的把女孩子放开。其实他很想抱着女孩子。

男孩子一直保持一个童稚的心,他想着各种方式来穷浪漫,。来看女孩子开心的样子,。但是每次看到的都是那张让他失落的脸,那时候他的心好谅。他知道女孩子的心已经成熟的不能再成熟,可是他只是想表达他对他的爱,他一直想说,在莲人的面前不需要那么成熟。即便成熟了也没必要表现的那么苍老。

男孩子是个笨拙的家伙,尽管很多时候、他都可以畅谈,一个眼神他都可以发现不对,但是一到自己的事情他就变的奔嘴拙腮,尤其是感情。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

终于有一天,女孩子离家出走了,他疯狂的在外面守了一夜,可是。。。。。。。。。。他为了找女孩子平明的骑着单车去找。可是。。。。。。。。他不顾一切的去找女孩子的朋友,希望能找到下落。他不怕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他只在乎女孩子,其他的一切都可以无所谓。。。。他甚至想过以后对他的朋友跪地乞求原谅。

可是女孩子还是悄悄的把所有的东西都搬走了,永远的不肯见他。,不肯原谅他的过错。

他如今已经清醒的认识到自己以前的很多所作所为是无理取闹。他乞求上天让那个那个女孩子能相婴孩一样,哭过就忘了。能给男孩子一次悔改的机会。让一切从新开始,让爱从新来过

错掉生命

“十年,你或许不曾想过,经年后会有这么一天,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屋子里,认真的去听外面的雨声,窗纱微开,有细小的光束透进来,雨滴不甘心的下落摔成几瓣湿了一片,温润清新的水汽弥漫了这里,会有凉爽的风围着小屋打转,你躺在**,用粉色格子的被子盖住已经沧桑的脸,下压,有泪滑落。”

啊桑在笔记本上写下一段字,干净锋锐,直逼人肺腑,吱嘎!车停下,他合上本子一个人轻巧的走了下来,伸手入口袋摸到一张旧的车票,双手一起用力撕碎随便丢进站台边的垃圾筒,然后靠在柱子上点燃了一根烟,深吸,吐出,彷佛这样就轻易的像用铅笔画线般隔开了以往,只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心底藏着的那块影子,挥不掉,撕不碎,阿桑记得几年前自己是如何走的,就是这个站台,几年的艰辛无法出口,剩下的只有苦涩,看看这里,如此熟悉,还有那个摇晃着等人丢东西的垃圾筒。

走过地下道时候,一个年老的男人在他前面拉着箱子走时摔倒了,看着那个人痛苦的表情和周围或不解或犹豫或庆幸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那么一下阿桑想要伸手拉起老人,但,终究,他不理周遭鄙视的眼神漠然绕过离开,阿桑很清楚自己早不是几年前那个心如白纸的男孩儿了,现在他走上另一条路,有血,有痛的不归路,他总是觉得一个人走在属于自己的路上就要做属于自己的事,路旁的事,与他无关。

城市还是忙碌有序,站在这个稍微改变了的出生地,啊桑有种做梦的美,自己回来了,他想告诉所有人,他微皱眉头,这里自己都快记不清了,陌生的亲切,这种感觉让人不舒服,或许城市也早不记得他了吧,人太多,忘记是必然,像是一条过于提速的火车,绕了多少圈,只为了回到原点,这种错觉他很熟悉,好似抽烟,几年前他不抽烟,而且讨厌别人在他眼前喷云吐雾,可,现在他也抽烟,一根接一根,他知道自己这行的人生命是不确定的,可能不会死,可能明天就死,所以,他要试着用烟卷来续接,看着袅袅旋转着上升的烟雾,他的心可以很快的安宁下来,阿桑称呼这为一种改变,时间是诡异的音乐家,人,是音符,音乐家可以随意改变音符,而音符只能按照既定的曲子游**,没办法,他们是夜间的幽灵,收人性命,生活节奏快而繁乱,啊桑早不记得什么时候,哪里,自己还曾吃过一顿完整的饭。

街道有些脏乱,烂菜叶,用过的卫生纸,烟蒂,可能因为迷路而大哭的小孩子,路边的乞丐,还有轻佻大笑的女人,拥挤了不多的年代,仿若归来,阿桑转眼四处看看,他要尽快找个可以容身的地方,在他看来自己也多少算个名人了,刺杀外国高官,无视美丽的公主,严肃的外国来使,收钱,杀人,逃出,这些外人看来的壮举可能在老百姓眼里只是为生活增加了一抹色彩,可警察不这么看,他们只记得案底,大功,高升,他们不会转身忘掉,而是像记得自己情人般清晰无比,本来阿桑这行最忌讳的就是见光,或者他们更像是黑暗中的毒蛇,趁人不备,一击必杀,可阿桑不这么看,他是光明的杀手,至少在大多同行眼里是的,一把嚣张不羁的刀子,没有影子,大白天敢在大街上看自己通缉令的男人,疯狂的人。

阿桑算的一个传奇,引他入行的是个名不见传的老杀手,但阿桑明白这个光头的中年人恐怖之处,他把光头看做师傅,光头对他说,他们是亦师亦友,光头其实不喜欢阿桑的行径,他总是说,阿桑算不得一个杀手。

他在一座老房子前停下,眼光闪动,这里是郊区了,老房子依旧像个慈爱的老人一样经受时光洗刷,阿桑露出手指抚摸门前光滑的石头狮子,房子青砖飞檐,这里似乎留下太多小时候的记忆,又恍惚不是他的,大门开了,一个发迹略白的中年妇人走了出来,疑惑的瞪眼看面前的小伙子,“你,找谁吗。”妇人的话让他心痛,以前,这里是外婆的,“我想在这里住下,给钱。”阿桑迟疑下说,妇人愣了会儿,说“这里不出租的,你要是租房子可以到前面的街,那里很多旅店。”“小时候,我在这里住。”阿桑的话让女人沉默,良久女人点头,然后两人谈好价钱,阿桑住了进去,忽然的他有种时间回流的感觉,只是,旧人不在,原来还能称为家的地方,现在要掏钱才能进去,这是种悲哀吧,阿桑想笑笑不出。

很巧的,女人让他住下的房间是小时候的,他伫立很久看着老砖,花木,还有高高的台阶,女人笑着说“你从外面回来的吧,现在像你这样念旧的年轻人很少了,可能过不久这里也要拆掉了。”阿桑回神道谢,付了钱,木然的坐在台阶上发呆,女人叹了口气离开,阿桑点燃根烟抽着,本来应该白皙的手指也泛黄了,没想到,老屋子还在,虽然变了很多,至少还是个愿意呆的地方吧,阿桑没想过问女人房子原来的主人去了哪里,现在的他,太冷,对于无意义的事懒得开口,可能,这些年,失掉的不仅是年轻人的热情,还是,心。

夜晚时候阿桑出来本能的去厕所的地方,随后发现那里只种了棵葡萄树,阿桑自嘲的咧咧嘴,回到房间躺在**在也睡不着了,透过窗子看小的可怜的月亮,记得小时候自己胆子很小,一个人睡这个屋子总是害怕,后来就拖着外婆讲故事,外婆很疼他,所以总是等他睡着了才离开,再后来,父亲发达了接他离开,那时候,他胆子依旧很小,可没有人再陪他,父亲虽然爱他但更多的是忙生意,他,没有妈妈,或者说是早已不记得了,所以,他就试着看月亮,有时候小孩子的想法很可爱,那时候,他总是想或许月亮也在无聊的看他,他曾经让父亲接外婆来,可外婆舍不得老房子,没来。

中学时候,他努力学习,他希望父亲可以为他骄傲,可以抽时间看看他的成绩单,然后笑着夸他几句,不过这种很平常的事,在他看来变成了一种奢望,最后,失望,后来他开始变坏,打架,旷课,逃学,他想着这样父亲就会理会他了,哪怕打他一顿,可是,没有,他又自暴自弃,除了写东西什么都不再在意,虽然隔了一个世纪般长远,现在算是长大了,可他依旧记得那时候的想法,这个世界都在变,什么都会变,感情,人,不变的只是文字,所以他也不在盼望父亲什么时候看自己一眼,特立独行,没朋友,没梦想,甚至觉得没亲人,什么都没有,除了文字,现在阿桑这种人却依旧写字,挤出一切时间也要在本子上记下点东西,像是记下一点还属于自己的东西,光头曾问过他为什么那么喜欢写字,他说,世界是个不确定的因素,我们的生活没有明天,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还有个呆着的地方不算什么,能死的时候知道自己留下点什么才值得庆幸,光头摸着脑袋说自己不识字听不懂他说什么。

反正睡不着,阿桑起来到外面接杯凉水做在桌子边慢慢喝着想后天要做的事,突然发现自己很久没有认真想想自己的事了,可能同行都知道他们这种人是没有自己的,若是光头可能会笑他幼稚,算不上习惯,阿桑始终觉得,当一个人不确定什么时候会死亡的时候,最好还是在可能的时间里想想自己这或短或长的一生做了什么,所以他经常想,就若写字一样成为一种依赖。

五月十三日,天气很好,有些云,今天,起的有点晚,剩下时间想以前的事情,其实这些天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告诉我,要珍惜时间,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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