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相距很远,虽然听不到这群雇佣兵在讨论什么,但是猜也能猜出个大概。
无疑是嘲讽和讥笑。
甚至有几个雇佣兵为了赶时间,一边换弹夹,一边快速突进,生怕我们几个跑了。
“狗崽子们,对不住了。”
潘仲谋的喉结剧烈滚动,握刀的手背青筋暴起,“下辈子,老子当狗再作报答……”
他突然暴喝一声,退去野猪皮丢在地上,一手钢刀,一手镜面匣子枪,发疯似的往前冲,嘴上对着远处怒吼道:“傻黑,就是现在,给老子压上去,狠狠的咬!”
话音刚落,只见雪窝子里猛然炸开数团银雾,十几条大狗飞也似的窜了出来。
这些狗的速度奇快,一看就是狗场里的战斗主力。
领头的狗更是快得犹如一道黑色闪电,“咔嚓”一口咬断了一人的脖子,紧接着又扑向另一个。
这大黑狗不是别个,正是登高狗场的狗王傻黑。
潘仲谋边冲边开枪,和其余猎狗配合的天衣无缝。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潘仲谋的设计,那些率先冲上去的,只不过是消耗子弹的老弱残兵,真正的主力永远要等到最后出场。
这就是和狼群围猎一样,有老狼带头冲锋,有精英主力合围歼敌,最后还有狼王指挥大局。
显而易见,潘仲谋正是充当了狼王的角色。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雇佣兵彻底慌了阵脚,上一秒还嘻嘻哈哈,自以为胜券在握,下一秒就被咬断了脖子,栽倒在地上抽搐不止。
有的子弹还没上膛,有的更叽霸神,迷迷糊糊的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已经去见了阎王爷。
潘仲谋趁乱冲到近前,提起手里的钢刀,开始近战肉搏。
呼啸的寒风灌满耳膜,却盖不住此起彼伏的犬吠与枪声……
袁大头突然拽着我向后退了几步,指着远处,绝望的说:“三条,别他妈看了,这场仗没法打,怎么着都是个输。”
我抬眼一看,就见小洋马站在陡崖崖顶,身后带着赶来支援的雇佣兵。
袁大头说的没错。
潘仲谋的优势只是暂时的,再厉害的血肉之躯,也无法战胜现代化的枪械。
“跑!”
我大喊一声,怀抱吉娃娃,和袁大头一起,纵身跃下了第三级阶梯。
身后的喊杀声并未减弱,此刻已由不得我细想,一门心思就是跑。
一连跳了几次,我俩终于来到了崖底,这里的积雪没过了脚踝,每走一步都十分艰难。
直到日落西沉,整片山林终于重归寂静,我才决定稍稍休息一下。
林子里的气温,比白天又降了好几度。
这种温度下,想要活命,就绝对不能坐下或者躺着,必须要时时刻刻活动起来,靠着运动带来的热量取暖。
我双手撑在膝盖上,撅着屁股喘气,无意间回看了一眼挂松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