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亲自将他扶起,看着眼前这支重新燃起斗志的军队,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这支军队,才真正成了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平城,也才真正成了他的平城。
而这一切,自然也分毫不差地落在了刘同斌的眼中。
他站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看着那万众归心的场面,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头顶。
林秀的手段,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
这才短短三个月,这个年轻人竟真的做到了起死回生。
他不仅盘活了平城的经济,更收拢了军心。
如今的林秀,在平城之内,民心所向,军心归附,已然是固若金汤。
这让刘同斌的心中,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忌惮。
可与忌惮一同滋生的,还有那无法抑制的贪婪。
榷场那日进斗金的景象,他看得清清楚楚。
那流淌的不是货物,是白花花的银子。
若是能将这一切都掌控在自己手中,那该是何等的风光。
这日夜里,他秘密叫来了自己的一个心腹商人,张远。
两人在密室之中,相对而坐。
刘同斌为张远倒了一杯酒,脸上挂着阴冷的笑容。
“张掌柜,最近榷场的生意,让你赚了不少吧。”
张远连忙躬身,脸上满是谄媚的笑容。
“这都是托大人的福。”
“若不是大人提携,小人哪有今天。”
刘同斌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将酒杯推到张远面前,压低了声音。
“现在,有桩更大的富贵,就摆在你面前,不知你敢不敢要。”
张远闻言,眼中顿时闪过一丝贪婪的光芒。
“请大人示下,小人万死不辞。”
刘同斌的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
“你去联系北蛮的秃鹫部。”
张远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秃鹫部,那是比银狼部还要凶残百倍的部落。
他们是草原上真正的疯子,只信奉杀戮与抢掠,从不与外人通商。
刘同斌的声音,如同毒蛇吐信般,在他的耳边响起。
“你卖一批东西给他们。”
“上好的百炼钢刀,坚固的铁甲,还有疗效最好的金疮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