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来了!他不是王家的书童吗?就是前几天在闻道书院,把钱先生都问得哑口无言的那个神童!”
这话好比一块巨石砸进平静的湖面,瞬间激起千层浪!
“原来是他!我说怎么这么厉害!”
“神童啊!真是神童!”
“快看快看!活的神童!”
人群瞬间沸腾了,所有人的目光都变得狂热起来,一个个都想往前挤,好沾沾“神童”的仙气。
林秀眉头一皱,他不想在这种场合出风头。他拉了拉管家的衣袖,低声道:“我们该走了。”
管家也怕人多出事,立刻护着三个孩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狂热的人群中挤了出去。
一路上,王文斌抱着三四盏花灯,嘴巴都快咧到耳根了,一个劲地吹嘘:“阿秀你太厉害了!你没看到那个老板的脸,都成苦瓜了!”
王心怡虽然也抱着最喜欢的走马灯,心里美滋滋的,嘴上却不肯服软,只是别扭地哼了一声。
“算你有点本事。今天这灯,看在你出了力的份上,本小姐就不跟你计较了。”
一行人继续往前逛,路过一个首饰摊子时,林秀的脚步,不自觉地停了下来。
他的视线,被一对小巧的银耳钉吸引了。那耳钉打成了栀子花的模样,小巧精致,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
他想起了姐姐林清。姐姐长这么大,连一根像样的头绳都没有,更别说银簪子了。
要是她戴上这个,一定很好看。
可他,只是个奴才,身无分文。
林秀的眼神,黯淡了下去,他收回目光,正准备离开。
“老板,这个,本小姐要了。”
王心怡清脆的声音响起。
她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正用一种挑剔的目光打量着那对耳钉。她随手丢下一块碎银子,拿起那对耳钉,看都没看,就直接塞到了林秀手里。
林秀一愣。
王心怡却把头一昂,下巴抬得老高,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拿着!赏你的!谁让你今天帮本小姐赢了彩头,算是奖励!别不知好歹!”
她说完,也不等林秀反应,就转身跑去追赶前面的王文斌了,只是那耳根处,却泛起了一丝可疑的红晕。
林秀看着手心里的银耳钉,又看了看她那跑远的背影,一时之间,竟有些哭笑不得。
回到王府,王心怡连仪态都顾不上了,提着裙子就冲进了主母的院子。
“娘!娘!你看我赢回来的花灯!”
她献宝似的把那盏精巧的走马灯举到母亲面前,脸上是藏不住的得意和兴奋。
王夫人正和几个嬷嬷说着话,看到女儿这副模样,不由得笑了。
“你呀,多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这灯是不错,花了多少钱买的?”
“不是买的!是阿秀帮我赢的!”王心怡想也不想,脱口而出,“娘!你都不知道阿秀有多厉害!那些灯谜,他看一眼就知道答案!那个摊主脸都绿了!”
王夫人脸上的笑容,微微一顿。
她放下手里的茶杯,看着自家女儿那张因兴奋而通红的脸,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好奇。
“哦?你倒是第一次这么夸人。”
她知道自己这个女儿,从小眼高于顶,何曾把下人放在眼里过。
“他本来就厉害嘛!”王心怡把庙会上的事,添油加醋地讲了一遍,最后总结道,“反正,他比那个只会之乎者也的张先生,强多了!”
王夫人静静地听着,脸上的笑意,渐渐淡了下去。
一个下人,竟能让心高气傲的女儿如此推崇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