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规定数额支取现金,按规定数额交付现金。例如在领取临时工工资时,以各种理由设法多领取工资,按既定标准发放工资。
(2)按规定数量支取款项,却按较少数额支付款项。如某出版商按30元千字稿酬从出版社领取稿费,却按20元千字稿酬支付作者。
32。以多报少
以多报少,指行为人在会计处理时,故意少报实际收支数额,进行贪污或粉饰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是:
(1)在财务收入方面,少报某项业务收入,转移为帐外资财进行侵吞,或少报本期收入转移到下个会计期间调节利润。
(2)在财务支出方面,少报某项费用支出,降低产品成本,或少报本期成本支出,虚增本期利润。
33。以少报多
以少报多,指行为人在会计处理时,故意多报实际收支数额,进行粉饰或贪污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是:
(1)在财务收入方面,少报某项业务收入,转移为帐外资财进行侵吞,或少报本期收入转移到下个会计期间调节利润。
(2)在财务支出方面,多报某项业务收入支出,差额落为己有,或者多报本会计期间支出,虚减成本。
34。以领代耗
以领代耗,指行为人将领而未用的材料物资作为实际耗用处理财务,以调节产品成本和本期利润。具体手法是:领料车间或其他部门按规定手续领取材料物资,在即期内少用或不用,财会部门则按领料单作全部耗用的财务处理。
35。以物抵款
以物抵款,指行为人以材料、产品等货物,充抵债务或支付工资,而作销售处理,隐瞒商品收入,偷漏流转税和所得税。
36。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指行为人利用本单位的产品直接交换外单位的材料物资,不作采购和销售处理,从而逃漏税收的作弊手段。具体弊端为:
(1)不通过银行结算,逃避银行监督和结算费用,造成资金体外循环。
(2)不作采购处理,致使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成本核算不实。
(3)不作销售处理,致使产品销售收入和本期损益核算不实。
(4)不作销售处理,漏交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7。以劣充优
以劣充优,亦称以次充好,指行为人利用次等品、劣等品冒充优质品,换取私利的作弊手段。具体方法有:
(1)在物资采购中,购买次等品、劣等品充当优质品,骗取等级差额收入。
(2)在产品销售中,以次等品、劣等品,充当优质品报帐,骗取等级差额收入。
(3)在货物运输途中,以次等品、劣等品调换采购的优等品,骗取优质材料和产品等实物。
(4)在物资保管中,以次等品、劣等品顶换优质品,转移或盗卖优等品。
(5)在货款结算中,按次等品价格计收优等品价款,损害公家利益,换取人情或利益。
38。以优充劣
以优充劣,指行为人利用优质品充当次等品、劣等品,换取私利的作弊手段。具体手法是:
(1)在处理废旧物资、劣等品、次等品时,夹带优质品实物,换取价值差额。
(2)将优质品按劣等品、次等品价格处理,照顾关系单位或为本单位职工变相谋取私利。
(3)用优质品发票报销劣质品实物,骗取价值差额。
以旧换新,指行为人借助职务便利,用旧物品冒换新物品进行作弊。具体手法有:
(1)在物资保管过程中,窃取库存实物后,用废旧物资顶替。
(2)在办公用品使用中,用旧物品换取新物品,如用自己旧照相机、录相机和电视机,换取单位新照相机、录相机和电视机等。
40。以贱抵贵
以贱抵贵,指行为人以外观、型号、规模大都相同,但价值低廉的物品充当价值较高的物品,侵吞价值差额。具体手法有:
(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购买廉价品,按高价品报帐,骗取价值差额。